加入日期: | 2021.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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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qū): | 成都市 |
內 容: | 現(xiàn)對**畫院(***美術館、***天府美術館、***當代藝術館)美術館報紙刊發(fā)宣傳服務項目進行邀標評選,凡符合本次評選要求的供應商均可參與。 一、評選項目:**畫院(***美術館、***天府美術館、***當代藝術館)本地報紙媒體刊發(fā)宣傳服務項目 二、資金限價:*****.**元。 三、 |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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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因素及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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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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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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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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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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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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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本次最低有效參選報價為基準價,參選報價得分=(基準價/參選報價)×40;高于限價或低于限價的60%,為無效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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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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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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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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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執(zhí)行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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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但不限于廣告發(fā)布媒介方案、廣告編排及發(fā)布方式方案、宣傳內容方案,完全滿足本項目要求的得12分,每缺少一項扣4分,每有一項內容不完整或不滿足要求的扣2分,直至本項分值扣完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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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實施方案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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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但不限于供應商提供的項目成果基本框架、編輯審核制度、項目服務流程、質量保證措施、應急預案進行綜合評分,完全滿足本項目要求的得20分,每缺少一項扣4分,每有一項內容不完整或不滿足要求的扣2分,直至本項分值扣完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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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配置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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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項目組建的執(zhí)行團隊中具有新聞采編工作經驗的人員,每提供一名得2分,最多得8分。
注:需提供相關人員證明材料復印件(如記者證或采編資格證或設計證,且具有作者署名的截圖或者報道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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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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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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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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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提供類似宣傳項目履約經驗,每提供一個得6分,最多得30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1. 須提供合同復印件或中標/成交通知書
2.原件備查,供應商須據實應答,不得虛假響應,否則將取消其成交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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