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jù)江西省政府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批復[(2012)部門7號]批準的采購方式,北京國際招標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公安廳委托,對其所需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制造商投標。
1、招標編號:0610-1241BJNH5463
2、采購項目內容
項目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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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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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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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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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預算(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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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B00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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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場執(zhí)法記錄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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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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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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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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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B00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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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攜式現(xiàn)場執(zhí)法記錄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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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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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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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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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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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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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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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標人必須具備以下資格要求
1)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2) 投標人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合法企業(yè),注冊(實收)資金不得低于500萬元(含500萬元);
3) 投標人須提供公安部特種警用裝備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出具的已通過《GA/T947-2011單警執(zhí)法視音頻記錄儀》標準的目錄企業(yè)同型號合格檢測報告;
4) 投標人投標時須提供樣機一臺,樣機型號和目錄企業(yè)單位必須一致,如有一項不符,則投標無效;
5) 投標人如為經(jīng)銷商,必須具有投標產(chǎn)品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
6) 投標人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7) 投標人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的前三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8)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投標時原件核查)
1) 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2) 投標單位介紹信或法人代表授權書原件;
3) 公安部特種警用裝備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出具的已通過《GA/T947-2011單警執(zhí)法視音頻記錄儀》標準的目錄企業(yè)同型號合格檢測報告(檢測報告復印件需加蓋公安部目錄企業(yè)及投標單位公章);
4) 投標人如為代理商,須提供產(chǎn)品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復印件加蓋公章;
5、有意向的投標人可從2012年9月3日起至2012年9月20日每天9:00-11:00,14:00-16:00時(北京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在北京國際招標招標有限公司江西辦事處報名,并支付300元人民幣招標文件費用,費用支付后不退。
6、有意向的投標人須在江西省公共資源門戶網(wǎng)站注冊、交納電子化投標保證金和辦理江西省CA數(shù)字證書與電子簽章(含單位公章和法人親筆簽名)后【辦理事項詳見江西省政府采購網(wǎng)和江西省公共資源門戶網(wǎng)站發(fā)布的有關通知】,方可登錄江西省公共資源門戶網(wǎng)站下載招標文件。
7、根據(jù)《江西省電子化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供應商投標保證金由省級財政部門指定“非稅收入專戶”代收代付,供應商在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上注冊時須一次性交納投標保證金壹萬元整,有效期一年。已在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審核通過的供應商請盡快交納投標保證金,并攜帶轉賬憑證、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至江西省財政廳政府采購辦(南昌市孺子路47號)辦理確認手續(xù)。未交納保證金之前將無法參與電子化政府采購活動。
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電子投標文件上傳至江西省公共資源門戶網(wǎng)站,逾期作無效投標處理。
8、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為2012年10月8日10:00 時(北京時間)。屆時請投標人的法人或經(jīng)正式授權的代表攜帶CA數(shù)字證書和紙質投標文件出席開標大會,簽到時間以遞交CA證書和紙質投標文件時間為準。
9、CA數(shù)字證書和紙質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和開標地點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紅谷灘豐和大道1318號)四樓七號開標大廳。
10、購買了招標文件的供應商,如不能參加此次投標的,請在投標截止時間三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采購代理機構放棄投標;否則,不得再參加該項目的采購活動。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北京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江西辦事處詳細地址:***
聯(lián)系人:葉先生 鞠先生 電話:***
傳 真:***
北京國際招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