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0714-EMTC-2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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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04.30 |
截止日期: | 2008.05.21 |
招標代理: | 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 |
地 區(qū): | 北京市 |
內(nèi) 容: | 智能化系統(tǒng)的深化設計、設備供應、安裝、調(diào)試及維護服務等 |
招標編號:0714-EMTC-2909
1. 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代理機構”)受最高人民法院采購中心(以下簡稱“招標人”)委托,就 最高人民法院新建人民來訪接待站常規(guī)弱電系統(tǒng)采購項目 的產(chǎn)品和有關實施服務進行國內(nèi)公開招標。只有本項目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才能參加投標。
2. 項目簡介:
本項目為最高人民法院新建人民來訪接待站新址常規(guī)弱電系統(tǒng)采購。
項目主要范圍為:智能化系統(tǒng)的深化設計、設備供應、安裝、調(diào)試及維護服務等;
項目主要內(nèi)容為:綜合布線系統(tǒng)、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報警系統(tǒng)(接訪人員報警系統(tǒng))、電子叫號與顯示系統(tǒng)、有線電視系統(tǒng)、一卡通(門禁、停車場管理、食堂)、廣播系統(tǒng)、樓宇自控系統(tǒng)、消防報警聯(lián)動系統(tǒng)。
項目的工期為:合同簽訂生效后 6 個月(與土建進度同步)。
3. 對投標人的資質(zhì)要求:
1) 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能力為本項目提供所需的產(chǎn)品、實施及服務的企業(yè),且注冊資金應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
2) 投標人須滿足以下資質(zhì)要求:
? 具有建筑智能化(設計、施工)專業(yè)一級資質(zhì)證書;
? 在本項目中擬派的項目經(jīng)理具有一級資質(zhì)證書;
? 通過ISO9000系列質(zhì)量管理體系認證且在有效期內(nèi);
3) 投標人須在2005年至2007年間至少具有二個類似弱電工程項目的成功案例,且弱電工程的合同金額在1000萬元人民幣(含)以上。
4) 如在本項目中擬提供的以下貨物不是自己制造的,投標人須提供該貨物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授權:綜合布線系統(tǒng)、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報警系統(tǒng)、電子叫號與顯示系統(tǒng)、門禁系統(tǒng)、停車場管理系統(tǒng)、廣播系統(tǒng)、樓宇自控系統(tǒng);
5) 投標人應遵守有關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條例,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本文件中規(guī)定的條件:
?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 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 參加此項采購活動前三年內(nèi),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6) 投標人須為本項目資格預審合格的申請人,并從招標代理機構獲得招標文件且登記備案,否則不能參加本次招標。
7)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時參加本次招標。
8) 任何投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影響其他投標人的投標行為,否則被視為投標無效或投標文件被拒絕。
9)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投標,并且不得將本項目內(nèi)容以任何方式進行轉包、分包。
以上要求投標人必須同時滿足,所提供的所有資質(zhì)文件及業(yè)績證明文件必須真實,且與投標人主體一致。
4. 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可從2008年 4 月 30 日起每天 (節(jié)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北京時間) 在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北京市復興路甲23號電子大樓1217室,公主墳城鄉(xiāng)貿(mào)易中心背面)購買招標文件,本招標文件售價為600元人民幣(含電子文檔),售后不退。若郵購,須另加EMS費50元人民幣。 請按下述招標代理機構地址匯款,匯款單上應注明匯款用途、所購招標文件編號,然后將匯款單復印件、購買單位名稱、詳細通訊地址、電話、傳真及聯(lián)系人***
5. 勘察現(xiàn)場 時 間:2008年 5 月 12 日上午8:30~11:00(北京時間)
勘察現(xiàn)場集合地點:北京市東城區(qū)東交民巷27號(最高人民法院)
勘察現(xiàn)場聯(lián) 系 人***
參加勘察現(xiàn)場的投標人代表請于2008年 5 月 12 日上午8:30時(北京時間)前到達勘察現(xiàn)場集合地點,由招標人安排統(tǒng)一赴現(xiàn)場勘察。只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才能勘察項目現(xiàn)場。
6. 所有投標書應于 2008 年 5 月 21 日上午9:00 時(北京時間)之前遞交到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逾期遞交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投標文件將予以拒收。
7. 定于 2008 年 5月 21 日上午9:00 時(北京時間),在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開標。屆時請參加投標的代表1~2人出席開標儀式。
招標代理機構: 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
詳 細 地 址:***
郵 編: 100036
聯(lián) 系 人: 湯小賢、王璐
電 話:__010-68296449、010-68296431_
傳 真:__010-68219596
開 戶 銀 行: 中國銀行總行營業(yè)部
帳 號: 00166108094001